当前位置: 首页 » 韩国新闻 » 创业资讯 » 正文

股东、股份、股票、股权四概念的区别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7  来源:韩网  www.kcrea.cc  浏览次数:389
核心提示:一、股东、股份、股票、股权的概念---韩网  (一)股东  股东是指基于投资或者其他合法原因获得公司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
  一、股东、股份、股票、股权的概念---韩网

  (一)股东

  股东是指基于投资或者其他合法原因获得公司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股票是股东拥有的股权的证明,是股东在公司发言权大小的体现。股东拥有的股票占公司全部股票的多少,就是你占公司股权的多少。

  (二)股份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计量单位,也是划分股东权利义务的基本计算单位。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三)股票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其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是股份表现形式,属于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四)股权

  股权是股东权利的简称,指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可分为优先股、普通股、后配股和混合股。普通股是指收益随着股份公司的利润变动而变,限制股东权利的一种股票。本文由公众号:“Q版E版新三板场外市场总联盟”编辑整理,欢迎关注!普通股股不享有经营参与权,股息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要求权和新股认购权等权利。除此以外,普通股股东还拥有股票转让权,股票持有人不必征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同意,可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将股票出售转让。

  根据行使目的是为了自身利益还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可将股权分为自益权与共益权。

  股东的自益权包括: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股票交付请求权、股东名册变更请求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回购请求权等。

  股东的共益权包括: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累积投票权、会计账簿查阅权、公司设立无效诉权、公司合并无效诉权、公司解散和重整请求权、董事监事解任请求权、代表诉讼提起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召集权、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与主持权、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诉权、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撤销诉权等。

  二、股东、股份、股票、股权的联系与区别

  股东的股权依附于股份存在,先有股份,才有股权;股份是股权的基础,股权是股份的权利。股东享有的股权大小与其所持股份的数额多少成正比关系。

  股票与股份互为表里,股票是股份的存在形式,股份是股票的价值内容。

  具体而言,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就意味着占有某公司的股份,具有某公司的股东资格,对某公司享有股东权利;持有的股票越多,占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就越高,可行使的股东权利就越大。

 
 
[ 韩国新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韩国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官方认证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浙ICP备16013698号
       
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