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网讯/据韩国日报报道,韩国大法院21日承认战犯企业对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时期强制征用工人的赔偿责任(强制征用第二次诉讼),但日本政府表示"已经以1965年的请求权协定结束",表明了不能接受的立场。
朴正熙政府时期签订的请求权协定中包含了韩国以无偿资金和贷款为代价放弃对日请求权的内容。
日本政府和企业认为该协定解决了所有问题,因此,此次日方也不会像强制征用第一次诉讼(日本制铁)那样直接进行赔偿或道歉。
在双方立场平行的情况下,韩国政府最终拿出的筹码是"第三方偿还"
也就是说,政府将通过行政安全部下属的日本帝国主义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将赔偿金委托给法院。
委托是指将现金等委托给法院的委托所。 受害者领取保证金后,赔偿判决就完成了。
当天,外交部发言人林首席在被问到"此次胜诉的受害者是否也适用第三方偿还案"时,回答说"适用第三方偿还解决方法"
但问题是法院完全不允许不是被告(损害赔偿主体)的第三者(政府)偿还方式。
根据现行法律,第三者可以代替偿还判决金,但是强制动员受害者(债权人)如果不允许政府偿还第三者,就不能进行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