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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公文书连转程序明起简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06  来源:韩网  www.kcrea.cc  浏览次数:869
核心提示:韩网讯/ 据韩国驻华大使馆6日消息,随着中国今年3月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7日起《公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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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网讯/ 据韩国驻华大使馆6日消息,随着中国今年3月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7日起《公约》将在中国与韩国间生效实施。由此,在韩中两地使用对方国家签发的公文时,将无需办理外交部和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此前,若要在中国使用在韩国签发的公文,需送往韩国外交部(在外同胞厅)办理领事认证,并在中国驻韩大使馆(总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但随着中国也加入此公约,从明日起,韩国签发的公文只需附加在外同胞厅或法务部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在中国内地使用。

     中国送往韩国使用的《公约》范围内的公文书7日起也将不再需要办理中国外交部和韩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改为办理附加证明书。

     据韩国驻华大使馆介绍,韩国公民和企业为在中国获得居留资格、就业、留学、创业等,原则上须在入境中国前提前办理韩国出具的公文附加证明书。其中,可以通过外交机构电子办理的公文无需附加证明书,而需要同时提交译本的公文需办理原件和译本的附加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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