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昇基方面还表示,HOOK娱乐直到2018年才开始提供销售明细单,但其中没有包含音乐版权费相关内容,对东家反复灌输“你是负收入歌手”,一味搞“煤气灯操纵”的做法再次深感遗憾。
HOOK已于25日反驳称,所谓“从未向李昇基结算音乐版权费”的说法与事实不符。HOOK声称,去年和李昇基双方确认了此前的结算明细,并订立了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清算完结的协议书。
李昇基方面当天就此驳斥称,该协议书并非音乐版权费结算文件,而是关于李昇基对HOOK名下不动产投资的4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532万元)资金的协议书,HOOK于2011年以买楼为由接受李昇基投资,但从未兑现有关投资的承诺。李昇基要求终止与HOOK的经纪合同后,HOOK表示将上述投资款转为借款,双方在此过程中明确李昇基的权利,并就此订立协议书。
李昇基方面表示,如果HOOK在2021年以结算音乐版权费为目的请求与李昇基签署协议,那无疑构成诈骗罪。所有问题都是李昇基年幼出道、经验不足造成的,李昇基对个人问题引发公众担扰感到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