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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实施 海外代购将被视为走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2  来源:韩网  www.kcrea.cc  浏览次数:334
核心提示:韩网报道,8月1日起,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简称56号文件)正式施行。不
  韩网报道,8月1日起,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简称“56号文件”)正式施行。不管是电子商务企业还是个人,都要向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将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物品报关手续。
跨境电商更加规范
    公告表示,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按照本公告接受海关监管。另外,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海外购物网站洋码头CEO曾碧波表示,该文件实施,意味着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的企业和个人都将成为正规军,接受海关监管的同时,也将有法可依。

灰色代购将受打击
    “新政对行业来说是好事,守法的企业将获得快速发展,而那些做灰色代购的小公司将受到打击,生存困难。”成都一家进出口公司的负责人杨平告诉记者,但与此同时,企业也将面临更繁琐的程序。
    新规对个人境外代购也将产生不小的影响。目前,境外代购在微信朋友圈、淘宝和微博等平台上很火,但不少代购者以个人自用物品申报入关,涉嫌逃税。今后在监管之下,个人邮寄进境货品以商品形式进行销售的,需经过海关报关缴纳相应税款;而个人自用的邮寄进境物品,仅需缴纳小额行邮税。如海外代购者逃避监管,其行为将涉嫌走私。对此,网友调侃:“朋友圈又可以愉快地做朋友了。”
    此外,一些以海淘之名售卖假货的行为也将受到打击。新规要求,所有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经营者、物流企业,数据要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与海关联网对接。今后,消费者只要通过海关系统一查,就知道海淘的东西到底是不是歪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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