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意见》近日出台。哈尔滨市工信委主任滕幼平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哈尔滨市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多项具体举措等进行详细解读。
3年投42.5亿元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滕幼平介绍,为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增强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国家开展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的申报工作。2015年6月,哈尔滨成功入选国家首批15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名单,获得国家9亿元资金支持。从2015年至2017年,哈尔滨市各类配套资金33.5亿元,加上国家支持资金,累计42.5亿元资金将用于支持本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为保证“两创示范”工作完成目标,市“两创示范”办公室牵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推进方案》,起草制定了《哈尔滨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意见》。经过四轮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后,近日已经由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对外发布。
“两创”券补贴降低初期创业成本
滕幼平说,《意见》在大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方面共有13条扶持政策。主要对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人才创业、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其中第一条提出,鼓励大众兴业和创业,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能的小微企业群体。示范期内,对新办且入驻经认定的创业载体的创业者,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两创”券补贴,用于支付创业载体的相关费用。这对创业者降低初期创业费用将起到积极作用。
10条政策着力打造特色创业空间
滕幼平说,《意见》在打造特色创业空间方面共有10条政策。主要对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小型微型企业成长园、利用闲置房产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基地、开展科技创业、打造众创空间、引进先进发达地区及国外知名品牌的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在哈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改(扩)建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基地及鼓励改(扩)建商贸集聚区等方面给予支持。
同时,《意见》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共有6条扶持政策。主要包括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和支持中介机构发展、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支持“两创示范”重大项目建设
滕幼平说,为推动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意见》在提高地方产品配套率、参与标准制定、提升品牌价值、开拓市场、利用电子商务扩大销售等五方面提出支持政策,引导哈尔滨市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为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意见》提出,对小微企业提升专利创造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发展、开展技术交易活动、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省级和国家级研发机构等方面予以多种扶持。
为营造良好的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意见》还提出,放宽经营范围、转企升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建立创新统计监测体系、支持“两创示范”重大项目建设,并对示范期内投入大、效果明显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给予资金支持。
筹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助力融资
滕幼平介绍,在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力度方面共有8条扶持政策。主要是对创业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推动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引进和设立服务“两创”主体的金融机构、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创新性金融示范区、加大科技风投投入等方面给予扶持。同时,《意见》提出筹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对符合本地区产业方向、拥有创新技术与创新商业模式、具有成长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创业企业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