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于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出口货物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目前,广西东兴东成食品工贸开发有限公司出口韩国的产品冻带鱼,货值14.4万美元,凭借检验检疫部门签发的中韩原产地证,享受韩方关税优惠5760美元。
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走访企业时了解到,该公司主要面向韩国、非洲等地区出口冻带鱼、冻罗非鱼等产品,由于对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不了解等原因,从未申领过原产地证。为此,该局主动向企 业宣传,实施精准签证服务。在检验检疫部门帮助下,该公司抓住中韩自贸区减免关税、取消贸易限额等政策机遇,降低运营成本,扩大产品出口。
据统计,2016年一季度,广西检验检疫局共签发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1.15万份、签证金额3.9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7.82%和8.4%,以5%的平均关税优惠计算,共为企业在国外争取减免关税约 195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