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笔基金由文化部的预算拨款300亿和民间资产管理公司的200亿韩元组成。文化部表示,为了能为电视剧制作公司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将新设禁止优先收回投资资金的条款,并新增投资额必须占总制作费用一定比例的条款。
此外,文化部还将现有“广电振兴基金”的年贷款利率从2.75%下调至2.05%,以便广电制作商顺利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