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交流
“检方举证的中国公文属于伪造文书”
2014-02-17 06:45  浏览:546

“检方举证的中国公文属于伪造文书”

 
检察举证“脱北华侨出身的首尔市公务员间谍事件”时,作为“重要证据”向法院提交的中国公文被证实属于伪造文书。2月13日,中国驻韩大使馆领事部向负责审理去年2月涉嫌利用首尔市公务员身份搜集脱北者信息并将信息交给朝鲜(违反《国家安全法》)而被逮捕起诉的刘宇成(音,34岁)一案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7部发送了事实调查回信。回信中写道“检方提交的刘氏在和龙市公安局的‘出入境记录列表’等三个文件都是伪造文书”。

回信中还表示“韩国检方提交的伪造文书涉嫌伪造中国机关的公文和印章,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为找到犯罪嫌疑人,请韩方提供伪造文书的详细来源”。在去年8月的一审过程中,刘氏的间谍嫌疑被宣告不成立,检方在上诉中向法院提交了这些文件作为追加证据。

检方提交的出入境记录显示,刘氏曾在2006年5月23日~27日及5月27日~6月10日先后两次前往朝鲜。但是,律师团拿到的记录只显示刘氏5月23日~27日去过朝鲜,于是首尔高级法院去年12月委托中国大使馆进行事实调查。负责为刘氏辩护的民辩方面表示“应迅速查出并处罚捏造证据的相关人员”。对此,检方表示“据悉,相关文件是通过外交途径得到的,正在确认其中的原委”。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