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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2017-09-11 13:22  浏览:2085
      创业创新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作为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在"双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鼓励“双创”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不断激活万千蕴藏无穷创造力的市场细胞,助推“双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截至2017年3月,国家针对创业创新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了77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双创之树”提供了一系列“养料”助其成长壮大。可是“养料”共有几种?哪种适合自己?“施料”时要注意什么?税务部门近期推出了《“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助力广大创业创新者更好享受税收政策红利。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A.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享受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个人。
    【优惠内容】
    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享受条件】
    此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但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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