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燕 尹有文
泰州出台“创业富民30条”
经充分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的意见(试行)”23日正式发布,政策涉及8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因此也被称为“创业富民30条”。
此次创业富民新政的出台旨在落实省党代会“两聚一高”决策部署,回应解决好该市“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群众对于增收致富的热情期盼,促进聚焦富民落地生根,进一步打造优良创业环境,激发全市创业能量,在全市形成“想创业者能创业、会创业者创成业、善创业者创大业”的格局。
据介绍,该《意见》起草过程中,历经数十次修改完善,堪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晶”。其中,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先后两次召集众多部门,对30条具体措施逐条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此外,为了让政策更接地气,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还通过多家媒体向全社会发布《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收集采纳了大量的市民意见和建议。
“三张券”成新政最大亮点
“创业富民30条”中,“创业培训券”“创业贷款贴息券”和“创业租房补贴券”三张券成为新政中最大亮点。根据方案,泰州两年内将发放两亿元创业培训券,每张数额1000元,由人社、农业、工商等部门面向拟创业的中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前两年在校大学生、职技校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城乡未充分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企业职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发放。
针对创业者贷款难,成本高等问题,出台“创业贷款贴息券”制度,由人社部门面向全市城乡创业者两年内发放1亿元创业贷款贴息券,每张数额1000元。创业者在贷款额度内到银行办理贷款的,以贴息券作为贴息凭证,由担保公司或相关银行代办贴息手续。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贷款按规定给予100%贷款贴息。
两年内,该市还将发放1亿元创业租房补贴券,每张数额5000元,由人社、科技等相关部门面向入驻各类孵化基地的初始创业者发放,创业者凭券享受租房补贴,降低运营成本。
从新闻发布会上与会人社局、工商局、财政局、商务局等10家单位对《意见》的解读显示,该《意见》亮点十足,许多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